10月16日,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商所)发布《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割管理办法》和《郑州商品交易所普通小麦期货业务细则》修订案,优化交割配对方式,对适用非通用标准仓单交割或车(船)板交割的品种,在集中交割环节实施意向交割配对,相关规则修订自2024年3月1日生效,即从2403合约开始实施。
记者了解到,交割是连接期现货市场的重要纽带,保障交割业务顺畅,是促进期现货价格有效收敛、保障期货市场功能发挥的基础条件。近年来,郑商所紧扣期货公司及产业客户需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集交割参与者的意见建议,不断优化交割制度、创新交割模式、降低交割成本。
本次规则修订是郑商所积极响应市场诉求,提升交割服务水平的又一重要举措,旨在降低交割环节的会员操作压力,稳定客户对配对结果的预期等,进一步促进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功能发挥。
记者了解到,市场对于优化交割配对方式的需求一直存在。
郑商所秉承“把麻烦留给自己,把方便留给市场”的服务理念,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基础上,克服交割标的质量指标复杂等困难,推出意向交割配对方式。在意向申报方面,为满足多样化的交割需求,买方客户可以申报多个交割意向;为适应期货品种交割标的替代品多样等特征,支持每个交割意向可以录入多个特征值;为提高配对结果精准度,每个意向中的所有特征值完全匹配才能配对成功。在配对原则方面,郑商所立足“三公”原则,按照意向优先、时间优先等原则依次配对。
郑商所相关负责人介绍,《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割管理办法》主要修订了集中交割第二交割日的相关流程。一是,买方由挑选交割信息改为申报交割意向。集中交割第二交割日闭市前,买方不再挑选交割货物信息,改为向交易所申报交割意向。二是,交易所配对原则由按照买卖双方确认结果改为按照买方意向配对。集中交割第二交割日结算时,交易所按照意向优先级顺序依次考虑买方的第一意向、第二意向、第三意向,同一优先级下,交易所按照“平均持仓时间长”“含有建仓时间早”的持仓优先的原则确定买方意向的优先顺序,在此基础上进行配对。此外,还修订了《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割管理办法》和《郑州商品交易所普通小麦期货业务细则》中关于卖方公布交割信息供买方挑选的相关表述。
“从本次规则修订来看,集中交割第二交割日将‘抢仓单’修改为买方自主申报多个交割意向,郑商所按照平均持仓时间长优先等原则组织配对,会员操作更加从容,既能够降低会员操作难度和风险,又能够更好满足客户预期,提升交割便捷性,未来能够更加便利产业客户在期货市场上套期保值。”中粮期货交割专员钟哲称。
中信期货结算交割部总经理项鑫辉表示,此次交割配对规则的调整,有效缓解了会员在交割环节的操作压力,对于市场各方来说都是利好。郑商所根据客户意向和规定的原则进行交割配对,充分考虑了买方客户意向,能有效提高买方客户获得满意商品的可能性,进而提高客户参与交割的积极性,更有利于发挥期货市场的功能。
郑商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保障修订后的交割业务规则顺利实施,郑商所近期将面向市场组织相关宣传、培训等,确保市场参与者能够充分了解修订后的业务规则和流程。后续,郑商所将持续倾听市场意见,积极响应市场诉求,不断优化完善相关业务,提升市场服务水平,推动期货市场高质量发展。
声明:免责声明: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