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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龙虎山旅游文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本期应偿付

2024-08-05 14:30 | 作者:许一诺 | 来源:证券之星阅读量:18484 |

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本期应偿付本息金额49,685万元)

2024年8月5日,上海清算所网站披露公告,关于江西省龙虎山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付息及回售部分债券兑付安排,本息兑付日为2024年8月12日。本期应偿付本息金额为49,685万元,主承销商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续期管理机构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托管机构为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托管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券,其兑付资金由发行人在规定时间之前划付至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收款账户后,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在兑付日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债券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兑付前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因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的,发行人及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其他需说明的事项无。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公告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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